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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信玉歷的惡報

第四節  徐升菴記玉歷地獄各案十則

一、詐財害命、活見地獄

江西人吳湛七,以做生意為業。個性貪心詭詐,暗昧閃爍,居心難測。

每年,他都到各婦人家的內室去蒐購所織的布,載到山東省賣。

賣布之時,都用一塊質地十分精美的布做樣品,以吸引買者的注意。可是,買到的卻是劣等的貨色。布已賣完,而樣品仍在。他替換的技巧十分高明。

有位西洋貨商派一位同行的朋友來買布,被湛七所耍弄,買了劣等的回去。貨商大罵其友,他的朋友很生氣地說:「就是你親自去,也不免會受騙!」

貨商說:「那有此道理?假如這次去買不到真貨的話,我絕不會再來見你。」

第二天,貨商親自去。從湛七的貨倉中,一找就找到那一束樣品布,並且蹲坐在布上。湛七急壞了,心生一計:

趁個空檔,湛七從小路溜了出去,再穿戴得衣冠楚楚地從大門進入。面對貨商一笑,並且深深一鞠躬,好像老朋友一般。

貨商不得已,只好起身彎腰回禮,趕快又回去蹲好。而一時之間也記不起那人就是湛七!

就在這個空檔裡,湛七已暗中派人換去後面的布了。貨商也未發覺,算好錢,挾起布,匆匆地趕回家。

見到朋友,驕傲地展示給他看。朋友取出布,仔細地查看,原來還是非常粗劣污朽,單薄不堪的布。拿出上次買回的布一比,沒什麼兩樣。

朋友回過來譏笑他說:「你親自去買,又怎麼樣?......

貨商買回劣布已是一肚子氣,又遭朋友譏笑;更想到以前說過的大話,心中羞憤莫名,就上吊自殺了。

湛七的陰謀詭詐、唯利是圖,由此可見一斑。

到了天啟年間,在旅途上得了重病,躺在旅舍裡。時常見到鬼卒來驅迫他去受刑。受盡各種刑獄,所以時常發出猛厲的哀號聲,日夜不絕。

曾經躺在床席上大叫:「救我啊!救我啊!要綁我上火床了啊!」

旁觀的人手足無措。

一會兒,又叫他的兒子:「快用水澆我,燙死了!」

他的兒子不得已,只好用水噴他。過了很久,才鬆了一口氣說:

「好了!不用了!」

翻過背部一看,紅紅的一片片,像剛烙過的一般,一條條地腫起來。

不久,又大叫說:「老天啊!怎麼用鉤子鉤我的背來秤我啊!」

眾人更覺得怪異,只能任他叫號。過好一會兒,才說:

「還好放我下來了!」

轉過背脊來看,紅腫寸許,好像被鉤子鉤過一般。

過了一會兒大叫:「口渴!」

兒子端湯藥來不喝;端茶水來也不喝:「我不是要喝這些!」

問:「你想要喝什麼?」

「我想喝屋外陰溝裡的臭水!」

他的兒子拒絕,他就拍打著床舖,大罵:「太不孝了。」

有輕薄的人開玩笑地取陰溝水進來,即狂喜,張喉一飲而光:

「太美,太香了!」

就如此折磨了好幾天才死。死時遍體焦爛,不停地叫著諸地獄痛苦毒形的情形,真是如同活地獄一般。

二、僧家不弘法,得陰疽而亡

弘治年間,龔宏在兗州當知府,最為相信玉歷。

在府內,有一座東嶽廟,一向非常靈驗。每到夜間,可以聽到鞭子抽打的聲音。

有一天,龔宏清晨前往拜謁,可是寂靜無聲。左右的人說:

「很虔誠地利用半夜時去,一定可以聞見。」

龔宏照他們的話做,大門一打開,就在廟內隱約見到鬼卒燒紅了火炭,在烙一位和尚的背。

請問鬼卒:「此是何人?」

「此人是某寺廟的僧人。由於將所募化來的金錢,拿去喝酒、吃肉、行淫、賭博,不用來修建寺院,所以受此刑罰。」

龔宏派人暗中去偵察,此僧人果然在背部長陰疽而亡。

三、精熟大悲咒,令轉世忘咒再受刑

吳縣戴舉人某某,平日造孽甚多;但是禮拜  觀音大士非常虔誠。每天不斷地持誦大悲咒。

一日,生病死去數日。有位鄰居也約在同時死去,不久又再活過來。

述陰司的話說:

「我的壽命本已該絕,因為三天前,曾勸一對夫婦完好如初,所以增延壽命十二年。」

又說:

「曾在陰間見到戴舉人身上戴著夾腳和頸子的刑具。一大堆男女向他質問冤情,罪惡無數。

陰間的官吏責備說:

『以你所犯的淫惡來看,應當受油鍋地獄的刑苦!』

即是時,一鬼卒扛來一座油鍋,用猛火煎沸後,將戴舉人趕下鍋去。

戴舉人惶恐異常,無計可施,只有口誦大悲咒。

咒一念動,忽然殿宇搖動,油鍋解散,地上化出白蓮。

冥司立起,告訴訴冤的鬼魂說:

『他有此咒語真言,還有什麼地獄可以拘禁得了他?放他投生去吧!』

冤鬼們堅定地執住不放。

冥司說:

『嘉興吳某,行惡多端,最近為了祈求生子,做了一些善事,就讓他去吳家投胎,等他在世間享受榮華,轉了一轉,忘記大悲咒後,就可以處置他了。』

我這次活過來,想到嘉興的吳家看看,是否得子。」

後來到嘉興探望,吳家果生一子。

四、收賄誤判害命,轉世驢子受報

有進士蔣某,擔任山東省分守道(註)的職務。

一日,有兄弟二人爭祖產訴訟。哥哥送來賄金 二百兩 ,要求判他勝訴;弟弟送來賄金 三百兩 ,要求判他勝訴。

蔣某全部收下,因為弟弟多送了 一百兩 ,於是判弟弟勝訴得到祖產,哥哥氣鬱成疾,就死了。

不久,蔣某也病死。鄉里中有某紳士,死後三天,又活過來。

派人請蔣某的兒子來,告訴他說:

「我到陰司後,見到令尊,將變成驢子,託生在某人家。」

蔣某的兒子不相信。

紳士說:

「令尊在山東當官時,由於接受賄賂,冤枉判人敗訴。賄賂的錢是派你家佣人某某經手的,你若不相信,可以去問佣人。」

一問,果然如此。

紳士又說:

「令尊託我傳話給你:一定要將賄賂的錢退還。同時要為令尊印送玉歷鈔傳至寶書,以脫其罪。」

蔣某的兒子聽後,即照著父親的交待去做,並前往買回驢子,寄養在揚州的放生菴中。雇請了二個僕人照料、飼養。經過了三年,驢子才死。

註:分守道:道,是古代的行政區劃單位。漢代時是指少數民族聚居的新設縣。唐貞觀初,分全國為十道。開元年間,增為十五道。唐代的道是監察區,略相當於漢代的州,現在的省。明、清時的道,是在省、府之間所設置的監察區。

各道設有道員,守道為布政使(如今之民政廳長兼財政廳長)督察府、州、縣的錢穀,財務的事。

分寸道,可能是守道的屬員,祈高明之士補充之。

五、誤離婚姻,轉生為豬

山陰縣平湖地方有位邵某,是康熙丁卯年的舉人。

曾經接受二百金,而離間劉、 陸兩 姓的婚姻,以致令劉女含冤上吊自殺。陸家之子斷絕後代。

邵某死後,兒子、妻子同時夢見他來訴苦說:

「我為了劉、陸一案,削盡人間的祿位、壽命,還無法謝罪。現在投生在某屠夫家為豬。豬共五隻,其中有一隻半身白色的就是我了。」

次日,他的兒子前往探訪,豬的形色與夢中所述相符。於是出錢買來養在寺廟裡。

有一位知其事的老婦人,洩漏了此事的內情,以致觀看的人如山如海。有人竟叫豬說:「邵舉人!」

六、阻人向善、貧極成狗

亳州有位蘇成的人,字蘭亭,個性頑固狡猾,而多才幹謀略。

平生無惡不作,只要見人在引述善言或善良的行跡,必定批評人家是虛偽的。見到有人在修持善功、善果,則譏笑,排斥他;或從旁加以阻撓。

到了三十一歲,貧窮如洗,而且身子一天天縮小,只能在村莊中撿人家丟棄的食物來吃。最後愈長愈尖,竟像小狗一般。身上的毛愈長愈長,只有手腳的形狀不變。

過了一年,就死了。

七、違逆天理、生變為牛

莫治書,個性乖逆暴戾,所作所為都是違逆天理的事。

到了四十多歲,偶然得到中風癱瘓的病。躺在床上數十年,小便、大便滿身皆是,臭穢不堪。

有一天,叫他的兒子拿幾束草來,馬上關閉門窗,不讓別人進入。他的兒子聽到門內有吃草的聲音,略略打開門來看,發現父親已變成牛身了。

八、詐人田產、搜牛還債

吳興地方有位王某,個性勇猛強悍暴虐。常常使用詭詐的計謀,將別人的田契,連哄帶騙的弄到手,而只交給田價半數的錢,就靠著田契在身,管理經營起來。所欠的錢,則一拖再拖,能騙多久就騙多久。

至於向他借的錢,則本利全還了,還將借據扣留著不還,索求額外的錢。

大家都畏懼他勇武有力,不敢同他爭。

有一天,突然死去,同一時間,鄰居生了一頭牛。牛主人來看時,小牛竟忽然發出人話說:

「我是王某,陰司因我曾欺騙你的田價,罰我投生為牛來還你的債,快叫我兒子來,令他奉還!」

牛主人十分驚異,去請他兒子來。王某的兒子來後,高聲地問說:

「會說話的牛在那?」

小牛好像很慚愧似地,埋頭不應。王某的兒子誤以為牛主人故意毀謗父親,揮拳要打。

小牛於是又開口說:

「你不要逞強,陰司規定的報應非常嚴格。」

接著一一將所欠某人的田債清楚地說出來;還有某人的契約未還人,藏在那一個盒子、抽屜裡交待清楚。

「你一定要一件件為我辦清楚,不可以再佔人的便宜,以脫去我的罪。」

說完大聲痛哭:

「我在陰司,受的苦刑十分悽慘,現在又變為牛,叫我如何見人?」

因此以頭撞欄柱而死。

九、墮胎死命

元秀家財富有,約有 四十萬兩 銀子。妻子生四個兒子。其餘小老婆所生的,不論是男,是女,一律埋掉。

一日,夢中見好幾十個人,大聲吼著追殺他:

「殺死這個殺人賊!」

元秀大驚醒過來,兩手兩腳已變為牛蹄。輾轉在床上,大叫三天,斷頭而死。

後來,四個兒子都犯刑,家財被官府沒收。

十、受賄冤殺囚命,子孫得貧賤報

江陰縣俞生,才名遠播。

乾隆年間,參加鄉試考舉人。文章尚未完稿,就捲起用具要出場,臉色非常慘白沮喪。

旁邊的考生一再地問他是何故,才回答說:

「先父當官半輩子,才解官回家。在臨終時,叫我們兄弟四人到身邊,哭泣地囑咐說:

『我平生所為並無昧著良心的事,只是擔任某縣令時,曾接受二千金的賄賂,冤殺了二個囚犯。

昨日到陰司對案子,於法理上言,應當絕後代。由於祖先曾經有拯救溺水之人的功德,能留下一子,單傳五代,但都得貧賤終身。

我地獄的苦刑已不能免,倘若子孫還妄想功名,只會增加我的罪,大不孝。』

說完就死了。

後來兄弟們相繼死亡,只留下我。我上二次參加鄉試,都莫名其妙弄髒了試卷。

昨晚三更,突然見先父揭開號舍(註)的布廉,責備我說:

『你不能積德,上達上天,為何背叛我的遺囑,以致令我到處奔走,且重又獲罪。』

說完用手上的刑具擊滅火燭。

我名落孫山不值得遺憾,所遺憾的是令先父含恨拘禁在陰間。

我將入山出家,學習目連救拔母親的孝行。」

聽到的人,個個都驚異得吐舌不已。同一號舍中一考生陳扶青,且作「歸山詩」贈送他。

註:號舍:科舉時代,秀才參加鄉試考舉人,考場名叫貢院。貢院分三部份:第一部份首為鼓樓,中為頭門、儀門,都是過道。門後各有院落。儀門後的龍門,有並排三座車,為貢院最重要的大門。龍門後有大廣場,中有三層樓建築物的明遠樓,是監考瞭望的地方。從頭門到明遠樓前後廣場的東西兩旁叫東文場、西文場。是考生寫作、食宿的房間,名叫號舍。大的省有七八千間至上萬間;小省也有四、五千間。每人一間,是臨時搭蓆棚應用的,考完就拆掉了。考生赴考時要攜帶文具、衣被、炊具、食物、雜物到貢院,經搜撿、點卷後進入號舍,即封號門。三天考畢出場。考生有死亡的,隨時經高牆吊出院外。古人有詩形容考場之辛苦云:

三場辛苦磨成鬼;

兩字功名誤煞人。

第五節  近時果報四則

一、冤枉清白致死,害子孫無祿

咸豐五年,有位黃某,是貴州人。以進士及第(註一)的身份擔任肅寧縣令(註二)。

上任後,每次坐堂受理訴訟時,就說:

「我前生在嘉慶年間,曾擔任肅寧縣的知縣(註三)。

有某位村女,因為患了腹水臌脹的病(可能是肝病),卻被夫家懷疑有了外遇,一狀告到縣衙門來。

那時,我在受理此案時,誤信看門家丁的話,責問她是否受胎成孕。以致此村女羞憤不過,用刀自剖其腹而死。」

黃某每次一坐堂,就莫名其妙地說出這一段話。等退審後,辦理公文,又清醒如常。

屬官們都很驚疑、怪異。命令文書官檢查檔案,是否所說屬實。

一位老文書查考後說:

「沒錯!這事發生在嘉慶年間。當時我年紀還小,已在刑房充當書辦,整理文書,曾親見過這事。

我檢閱檔案,與黃縣令坐堂時所說的烈女自殺之事,每句都符合。」

當時的上級長官知福制軍(註四)聽到這件冤死案感到很怪異;同時憐惜他少年有才華,就命縣裡的學官(註五)代為和解,並准予上疏表揚村女的貞烈。

令黃某設神位,終身奉祀她。事後,村女的鬼魂曾假借黃某的口應答說:

「冥府最重視節、孝道。黃某三代都應考上進士。現代已兩代考上進士,後代仍然可以登進士第。因為他此生最重孝道,所以不削奪他的壽命,只削減他的福份。否則,照他誤判此案的罪過,理應死於非命。

我遵照冥府的判決行事,無法為黃某解除罪刑。」

學官聽後,也無可奈何。

後來,學官果然因為改任教職而辭職,到現在還在鄉里中努力行善,以修養來世的福份。

嗚呼!由於誤判一烈女的冤獄,到現在三代,即使進士及第,也無法享有祿位。幸好黃某平日有孝行,僥倖地免去被索命的災阨。

假設黃某無孝行,遇到這件夙世的罪緣報應,還有活命的可能嗎?

她的夫家誣告她;門丁接受賄賂而捏造偽證,惡報必定十分嚴重。

古人說:「萬惡淫為首;百善孝為先。」凡是居官的人,能不以此做為借鏡嗎?

註一:進士及第:凡是舉人經過會試考中的叫貢士,由貢士經過殿試錄取的叫進士。進士放榜分 三甲 :第一甲第一名為狀元,授職翰林院修撰。第二名為榜眼;第三名為探花,皆授職翰林院編修。

第二甲授進士出身;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。

註二:縣令:一縣的行政長官。

註三:知縣:唐代稱佐官代理縣令的叫知(主持)縣事。宋代往往派遣中央官員知某縣事,實際上即管理一縣的行政;如有戎兵駐縣的,則兼管兵事,簡稱知縣。明清時正式成為一縣的長官的名稱。

註四:知福制軍:軍,是宋代地方行政區的名稱。軍有二種:一種與府、州同級:即一個軍等於一個州或府。例如宋代的平定軍,即清代的平定州。宋代的南安軍即清代的南安府,這種軍直接管轄於路;下領有數個縣。福制軍就是福制府,下領諸縣。

一種是與縣同級,隸屬於府、州。

軍的最高長官叫知某某軍。因此福制軍的長官叫知福制軍,是黃某的直屬長官。

註五:學官:古代主管學務的官員和官學教師,統稱學官。如漢代設置的五經博士,博士祭酒;西晉開始設置的國子祭酒、博士、助教;宋以後的提學、學政 和 教授,學正、教諭等都屬於學官。

二、盜人金錢,遭雷轟頂

浙江紹興縣的曹娥鎮,有位 沈大毛 先生,操舟為業,為人忠厚,生有子女各二個,家道小康。

曾經與家附近的上山章家埠,董大可謂交稱莫逆,來往感情如同親戚一般。二家相交,已十多年了。

同治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,董大往紹興府因事探親。回家時路經曹娥鎮,時候已天黑,來不及趕回家中,因此只好投宿在沈家,住一晚。

當夜,將所揹裝著銀洋、雜物的一隻錢袋,放在床下。

第二天早餐之後,揹起錢袋,辭別起身。走了約半里路,似乎覺得錢袋比昨天輕。手往錢袋裡一摸,才知親友所託,要帶回家的銀洋三十餘元與信件,已不翼而飛。

於是馬上回頭,向沈大毛家查問。而沈家夫妻、子女互相尋索,都找不到,董大只得憤恨而去。

細想:「這些銀洋,都是親友家中過年要用的。一旦被我弄丟了,他們如何過年?我又有何臉向親友們交待?」

愈想愈氣憤,而終究想不出了局的辦法:「不如去死吧!」

就抱著大石頭,投江而死。

在大約距離曹娥江三里之遙的地方,名叫定三廟,他的屍體才浮出江面。經人見到報知他的家人,家人也弄不清楚他致死的原因。因此也就不了了之了。

這是同治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的事。

到了次年 正月二十三日 ,天氣忽然煖熱異常。下午,陰雲四合,風雷交作。閃電竟直直地繞進沈大毛的家,霹靂一聲,穿入屋頂,將沈大毛的長女,提出街心,跪著擊斃。

眾人仔細一看,從頭頂如線香的頭,直透心腹,穿心而死。

沈大毛見到長女被雷打死,嚇得逃入灶間。就在灶與煙囪的裂縫中,發現了董大的各家親友所託帶的銀洋與信,樣樣俱在。才知道此事是長女所為。她被雷打死,實在罪得其宜。

經過曹娥巡檢司的親自勘察毫無異議,然而這件偷銀報應的事,已傳遍全紹興府了。

這是我(吳福泰)所親見的事,因此寫下以上的話,以勸導世上私心謀利的人,一定要知所禁戒。

三、毀謗害命、冤魂索命

曹娥鎮下沙地方,有李氏的家族,族大丁旺。

族中有位李某,年約三十餘歲。家境小康,很夠溫飽。以耕種自樂,無求於世人,大家都稱讚他快樂如同陸地神仙。

誰知道,有一天,突然敲凳子、拍桌子,聲言要索命。拿起刀子,就要自殺。力大無窮,親友眾多,也難保護他。

他時時疾言厲色地說:

「我本來可以不死的,由於你在髮匪面前說了幾句壞話,以致慘遭髮匪殺害。害我致死後,全家也因我之死而全部死亡。都是你一個人害死我全家的。這個冤仇我那能不報?

現在已經探知仇人所在,也稟告閻王,准許我前來索命。所以率領全家的冤魂,並且邀集親鄰好友,一齊前來此地索命。

你們大家雖然想救助,也是無益的。」

李某的家人及親友等人,看是冤魂索命,嚇得羅拜不已。有的答應燒紙錢金帛給他們;有的許願請僧道來誦經懺悔,超度他們。

說完,李某似乎稍微安靜些。眾人的看管逐漸疏鬆。李某自己也覺得好了,向眾人說:

「不必守護了!」

親友們仍舊不放心,每天還是留有四、五人看守著。

有一天午飯後,親友的防守稍微疏忽,李某突然大叫救命,狂奔而去。他的速度如同閃電一般,四、五位親友上前拖拉他,都被打倒。

從下沙中往百官方向飛奔,口中還大呼救命。這時,恰好有位孔武有力的孫七,從百官方向過來,見到這情形,就將李某的頭髮拉住不放。

豈知孫七雖有千斤之力,而李某掙著性命向前衝,以致頭髮被拉脫下來。他的人則如箭一般,穿入江心淹死了。

這是光緒十五年間發生的事。

四、阻人求生、投豬受報

杭州城某綢莊,開設已好幾十年。主人年紀已超過知天命的五十歲,但是卻存心不良。

有一年,該處發生火災,綢莊也遭波及。莊後有一家貧戶,全家三口,以洗衣度生活,出入必定要經過綢莊的旁邊側門。

當火勢猛烈時,貧戶一家三口,狂呼:「開門啊!」希望由側門脫出火坑而保全生命。

那裡料到綢莊主人為了方便搬運貨物,用力堵住側門,不准打開。等貨搬完,火也熄滅後,貧戶全家已葬身火窟了。

過了一年,綢莊主人突然去世。某天晚上,托夢給他的兒子說:

「我害死貧戶一家的生命,陰曹不准再投生人間,令我投入豬胎。現在已在某處的農家生產了,豬仔共有四隻,身上有花斑的就是我了。

你可以向那位農人,將我買回家養,以免遭到宰割。」

說完就哭了起來。他的兒子醒後,覺得夢境逼真,就按照夢中指示的地址去找,果然有一頭有花斑的豬。

小豬見到兒子來,竟哀鳴起來,做出乞憐的樣子。他的兒子就用錢買回家,另外準備了一間房間供牠住,並且雇了佣人服侍牠。

每天,為豬沐浴洗澡,用最上等的菜供養他,如同供養當年生父一般。

他在世時,十分嗜好煙、酒,牠的兒子就用煙酒奉敬牠。每一頓飯必喝得面紅耳赤。牠吸煙時,佣人拿著煙管放進牠的口,豬就狂叫地咬進去。

如此經過了好幾年,豬又來示夢說:

「我生前罪惡滔天,死後既然已枉生畜類,如果飲食仍然如同活人,只有更加我的罪愆。

以後,不要用煙、酒飼我,更不用為我洗澡。僅用飯飼養我就可以了。」

此事全城的人,無一不知。

這事發表於 民國十七年四月初一 日新聞報的第六張。由蕭山倪耀楣記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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